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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加强监管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9-08-13

孩子在学校里吃得卫生不卫生、营养搭配合不合理,这些都是家长担心的问题。乌兰浩特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学生 舌尖上的安全 ,让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立下食品安全责任状。乌市共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45所,其中寄宿制中小学21所,有食堂的幼儿园4所。为了能更好地保证在校师生饮食安全,乌市制定实施了六项制度,包括建立和落实了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和 一岗双责制 ,学校食品卫生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食堂准入制和备案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对因安全制度不完善、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师生拥有安全整洁的用餐环境。

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走进乌市卫东中学学生食堂,记者看到,《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按要求粘贴在显眼位置;食品间、蔬菜加工区等各种操作场所分工明确,台账记录、票据及肉类的检验检疫证明、索证索票等情况也都记录完好。在乌市合展小学、第一幼儿园的食堂里,记者看到,在食堂的留样冰箱里分类存放着当天早餐样品,样品盒上标有明确时间。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张建民告诉记者,学校除了保证每天食品的操作安全外,还会随时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铺好食品安全监管网。乌市坚持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要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餐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农村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孩子们的饮食安全。4月初,乌市教育局已经对全市有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与乌市教育局密切配合,继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和各类托幼机构餐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